電焊的安全操作規程
日期:2024-12-21 1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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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電焊的安全操作規程
第488條 在室內或露天進行電焊工作;必要時應在周圍設擋光屏,防止弧光傷害周圍人員的眼睛。
第489條 在潮濕地方進行電焊工作,焊工必須站在干燥的木板上,或穿橡膠絕緣鞋。
第490條 固定或移動的電焊機(電動發電機或電焊變壓器)的外殼以及工作臺,必須有良好的接地。
第491條 電焊工作所用的導線,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皮線。如有接頭時,則應連接牢固,并包有可靠的絕緣。連接到電焊鉗上的一端,至少有5m為絕緣軟導線。
第492條 電焊設備(變壓器、電動發電機)應使用帶有保險的電源刀閘,并應裝在密閉箱匣內。
第493條 電焊設備的裝設、檢查和修理工作,必須在切斷電源后進行。
第494條 電焊鉗必須符合下列幾項基本要求:
(1)須能牢固地夾住焊條;
(2)保證焊條和電焊鉗的接觸良好;
(3)更換焊條必須便利;
(4)握柄必須用絕緣耐熱材料制成。
第495條 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和轉動部分以及冷卻用的風扇,均應裝有保護罩。
第496條 電焊工應備有下列防護用具:
(1)鑲有濾光鏡的手把面罩或套頭面罩;
(2)電焊手套;
(3)橡膠絕緣鞋;
(4)**焊渣用的白光眼鏡(防護鏡)。
第497條 電焊工所坐的椅子,須用木材或其他絕緣材料制成。
第498條 電焊工在合上電焊機刀閘開關前,應先檢查電焊設備,如電動機外殼的接地線是否良好,電焊機的引出線是否有絕緣損傷、短路或接觸**等現象。
第499條 電焊工在合上或拉開電源刀閘時,應戴干燥的手套,另一只手不得按在電焊機的外殼上。
第500條 電焊工更換焊條時,必須戴電焊手套,以防觸電。
第501條 清理焊渣時必須戴上白光眼鏡,并避免對著人的方向敲打焊渣。
第502條 在起吊部件過程中,嚴禁邊吊邊焊的工作方法。只有在摘除鋼絲繩后,方可進行焊接。
第503條 不準將帶電的絕緣電線搭在身上或踏在腳下。電焊導線經過通道時,應采取防護措施,防止外力損壞。
第504條 當電焊設備正在通電時,不準觸摸導電部分。
第505條 電焊工離開工作場所時,必須把電源切斷。